s315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
“代建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s315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利津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 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
规模:路线起于利津街道大李庄村南现状 s315 与在建德州路西延交叉处,向西经韩大庄北、东西坡庄南,跨宫家东分干渠、太平河,与荣乌高速连接线、利沾路、津五路平交,经利津水库南后向南偏转,与利九路平交后继续向南,止于凤凰城街道现状s315与西外环交叉处。路线全长 11.589 公里,均为新建。全线设中桥 4 座,涵洞 65 道,平面交叉10 处,视频监控 5 套,交调设备 1 套。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公里/小时。路基宽 25.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 按照 0.10g 进行设防,桥梁抗震措施等级为三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计划工期:计划工作开始日期2024年2月19日,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82日历天。
招标范围:
s315孤阳线利津县大李庄至大高村段改建工程“代建 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①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组织编制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②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完成施工招标工作;③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④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⑤拟定资金使用计划,统筹建设资金支付,负责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包括委托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单位);
⑥协助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工作;⑦拟定项目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⑧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⑨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包括委托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单位);⑩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⑪项目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项目“代建 监理”服务期:建设期68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代建 监理”服务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000万元。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1)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2)、(3)款要求。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备 5 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国、省道公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或监理服务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或任意一方须满足要求。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3.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3.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3.5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3.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第3.3.7款由联合体相关方满足要求外,其他各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4 人员要求
3.4.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在 2 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国、省道公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或监理服务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当在代建(或监理)单位工作 3 年及以上,且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3.4.2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在 2 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国、省道公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或监理服务中担任过总监理(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代建(或监理)单位工作 3 年及以上,且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3.4.3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在 2 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国、省道公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或监理服务中担任过监理道路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或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或监理)单位工作 3 年及以上,且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3.4.4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至少在1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国、省道公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中担任过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余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或任意一方须满足要求;
(3)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5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与成员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1 时间:2024年02月05日9时00分
6.2 地点:东营市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3 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栏目进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三路西首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46-7705028
招标代理人: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茂陵山二号路济南华置万象天地a-4地块8号楼517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7088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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